星期四, 5月 03, 2007

自助洗衣為家 翹家童乾快樂流浪

【記者葉英豪/桃園縣報導】年僅十一歲的高姓男童,一星期前從少年之家逃脫,每天以二十四小時自助洗衣店為家,肚子餓了四處行竊,吃飽了再回洗衣店睡覺、洗衣服。昨天行竊後被捕,還央求警員不要結束他「快樂流浪日子」。
 桃園警分局昨天凌晨接獲報案,桃園市春日路一家餅鋪收銀機遭竊,員警調閱監視錄影帶,發現「小偷」應該是常在轄區自助洗衣店出現的男童,趕到洗衣店時,搖醒正在呼呼大睡的男童。員警帶回調查後,發現小男生十一歲了,但書包裡卻是二年級的課本。和他聊天後才發現,原來他的背後有一段故事。
 小男生說,他生長在單親家庭,常翹課逃學,因為數度進出少年之家,本來應該讀小六,但他目前才念小二。還說他不喜歡被人管,所以上月二十四日放學後,便背著書包偷偷溜走。
 男童說,將近一星期來,他每天都在二十四小時自助洗衣店裡過夜,洗衣店裡燈火通明又乾淨,不管要睡覺、看漫畫或者洗衣服都很方便。肚子餓時,就到超商或店家找食物,有時偷來的錢還可以拿來投幣洗衣,將自己打理乾淨。
 武陵派出所所長范源正表示,警方找到男還生父戶籍,但已沒人居住,無法聯絡上家長。雖然少年一再央求不要將他送回少年之家,但警方還是依法移送少年法庭,院方裁定收容。

一朗告侵權 廠商判賠500萬

【記者蕭白雪/台北報導】美國職棒大聯盟知名日籍球員鈴木一朗控告台灣廠商侵害肖像權案,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創信公司應賠償五百萬元,並停止銷售、銷毀任何有鈴木肖像的產品及移除廣告。
 三年前,鈴木一朗的經濟人岡田良樹來台提起訴訟,指台灣業者盜用鈴木一朗的肖像相當嚴重,一度表示要求償一億,但律師團一開始遞狀向法院只求償非財產損失三千萬元、財產損失三百萬元,最後總額減為五百萬。
 遭到控告的創信公司表示,該公司擁有美國大聯盟授權,可經銷印有鈴木一朗姓名球衣,並得以廣告使用鈴木一朗肖像。
 法院審理後,雖然廠商一再表示取得美國方面授權,但卻未將相關資料進行認證,由於鈴木一朗方面否認授權,法官因此判決廠商敗訴。